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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北京方案

2022-12-29 来源: 《网络舆情》杂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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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,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。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北京市数字经济治理体系,加速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,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司法局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等部门推动制定《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,并于2022年11月25日经第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。

北京市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题中应有之义,不仅包括在经济和技术层面成为全球领先和全球标杆,在法治与规则层面,也应当领先于世界,建成全球数字经济法治标杆城市。这些都凸显了出台条例的重大制度意义和实践价值。本文就条例中的提法梳理三个亮点。

一是明确提出具有北京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。条例对数字经济发展的“三要素”“两条路”提出了制度设计。

“三要素”即数字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,条例规定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、算力基础设施、新技术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要求,规定了数据汇聚、利用、开放、交易等规则。

“两条路”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,条例规定数字产业化的技术、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目标,列举数字化转型提升的产业领域及推动措施,对强化数字安全、弥合信息鸿沟等进行制度设计。

“三要素”“两条路”旨在推进北京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,是面向未来提出的北京方案。

二是将数字经济安全作为一个单独的板块进行了说明。条例明确提出保障数字经济安全的责任主体、防范数字经济风险的方向,以及加强数字经济安全对平台经济治理的规则。

其中,平台经济治理规则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,一是平台企业自身要有一套完善的平台管理制度,二是不得利用数据、算法等优势损害中小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保障数字经济安全的责任主体大致为三方,分别是市、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,他们负责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,做好数据分类分级、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措施;各行业主管部门、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行业、本地区数据安全负指导监督责任;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数据安全第一责任人。防范数字经济风险的方向包括四个方面,分别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、防范衍生业务风险以及保障个人信息安全。这再次表明,安全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。

三是强调数字化人才的培养作为未来的重要规划。条例提出培养数字技术人才,鼓励高校、职业院校、中小学校开设数字经济课程教学和培训,并支持企业与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基地、实验室、实训基地,拓展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。数字经济是当前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新赛道,市场空间和人才需求巨大。数字技术人才培养应遵循什么方案引发思考。

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、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黄奇帆认为,应重点聚焦三种人才类型、三种个人能力的培养。三种人才类型分别是数字化的基础研发人才,注重通过底层技术的研发推动数字经济基础的创新发展;数字化的交叉融合型人才,能将数字化应用技术与业务模式融合以创造新的价值;数字化的治理型人才,主要规避发展人工智能的风险。数字人才应具备数字经济领导力、数字化的业务能力、数字化的发展潜能。其中,数字化的业务能力包括数字化办公技能、数字化运营、分析能力、产品研发能力等。




作者:人民数据副总编辑、人民数据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陈丽
编辑:钟旭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