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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拉松禁湖北籍报名?主办方道歉!

2020-03-13 来源: 人民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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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3月10日,2020年黄山·歙县新安江山水画廊国际马拉松报名启动,其竞赛规程中明文指出“因特殊时期不接受湖北籍选手报名”,引发网友热议。有律师指出,该规定侵犯了湖北籍选手公平参赛权,湖北籍选手报名若受阻可提起诉讼。

         据悉,黄山·歙县新安江山水画廊国际马拉松创办于2014年,今年将是第七届赛事,运营公司为浙江横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。黄山·歙县新安江山水画廊国际马拉松官网于9日发出预告,宣布赛事定档于5月17日举行,报名计划于3月10日上午10点正式启动。

         10日下午,该马拉松官网发布致歉声明:“此规定本是出于对选手安全的考虑,别无它意,现已撤销此规定,同时向广大网友表示诚挚的歉意!新的赛事活动方案及规程将经组委会审定后,通过官方媒体正式对外发布。”

         10日晚,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通过微博@“歙县发布”发布声明称:“横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‘黄山·歙县新安江山水画廊国际马拉松’赛事活动方案中,‘因特殊时期湖北籍不接受报名’的表述我们也深感不妥,已要求该公司撤销原发布内容。本次赛事活动方案将经组委会审定后,通过官方渠道正式对外发布。”

         人民网发现,12日该马拉松官网首页“赛事信息”一栏已无法点开。“不接受湖北籍选手报名”的竞赛规程是如何拟定的?赛事是否会如期举行?

         11日,记者拨通了官网所示组委会电话。接线人员称,相关规程拟定于春节期间,当时疫情比较紧张,出现了不当表述。“目前无法报名是因为接到通知说先缓一缓。赛事能否如期举行要看相关政策规定和疫情发展。”

         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12日回复人民网表示,文旅体局的表态以此前“歙县发布”的内容为准。

         “‘不接受湖北籍选手报名’的规定侵犯了《宪法》规定的平等权和《体育法》规定的公平参赛权。”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硕士导师、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表示,“体育是最体现公平竞争的社会活动,《体育法》第26条规定,‘参加国内、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,应当按照公平、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’,这可称为公民的公平参赛权,歙县马拉松赛组委会在报名计划上就将湖北籍运动员排除在外,侵犯了他们的公平参赛权。” 

         “目前组委会已撤销了相关规定并致歉。若没有撤销,湖北籍选手报名时遇阻,有权向中国田径协会等机构提出维权请求,或者直接以大赛组委会为被告,以《体育法》和《侵权责任法》为依据,提起公平参赛权侵权责任之诉。”刘昌松指出。



(责编:蒋林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