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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锐评 | 谈谈“新个体经济”的几组大数据

2020-07-21 来源: 人民数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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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指出,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,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,提供多样化就业机会。支持微商电商、网络直播等多样化自主就业、分时就业。

所谓“新个体经济”,实则是相对传统个体经济而言。众所周知,传统个体经济如开小店、摆小摊等,既解决了许多人的就业、创业问题,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。近年来,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为新个体经济提供了更大舞台,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个体经济的内涵和外延。

 

微商:麻雀虽小 五脏俱全

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,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,以人为中心,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。

相关报告显示,2017年我国微商从业人员规模大约2018.8万人,微商行业市场总体规模达到6835.8亿元。具有新个体经济特点的微商已成为我国互联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。再如,网络直播从业人员数量、市场规模正在快速壮大。2019年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已达4338亿元,预计今年将突破9000亿元。

据《2016-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》统计显示:2016年微商从业人数已突破3000万,微商市场突破5000亿。在这个新形态的支撑下,有许多的企业都在进行转型、升级、革命。微商崛起的同时也造就了无数的品牌、企业。

 

直播带货:新经济里的“网红”

近年来,网络直播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商品营销渠道,带动了直播经济。从最初卖食品、日用品,到如今卖房子、汽车等,再到地方干部直播带货卖当地农产品,网络直播营销方兴未艾。

有数据显示,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的总规模达到4338亿元,预计2020年市场规模将突破9000亿元。可以说,直播营销便利了生活,增加了就业,带来了商机,活跃了经济。

但是火热的直播背后也有投诉的飙升。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公布的《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》显示,有37.3%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产品质量问题,但仅有13.6%的消费者遇到问题后进行维权投诉。不久前,中国广告协会发布并实施《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》。这将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。

职业个体创作者:人人发声的时代 

据《2018自媒体行业白皮书》指出,2017年新媒体运营行业从业人数达到300万,各类机构对内容创业者的投资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,仅微博一家头部自媒体账号平均阅读量就超过2.3亿人次。

除却微博、微信上的自媒体运营者,在新兴的流量平台,尤其是视频平台,如抖音、快手、B站等也都涌现了一大批硬核“后浪”,不断在私域流量打拼,制作精彩的内容。

“新个体经济”通过大数据,借助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具有鲜明就业新模式。这是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如摊位经济、门面经济等线下经济相对应的全新的互联网新岗位。国家政策明确指出,对“新个体经济”从业者的社保费用将实现缓缴的政策。上述政策这表明,线上经济从业者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,新型的就业模式必将成为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。笔者在另一篇文章《13部门联合发文促就业!大数据赋能的未来可期!》有更多的看法,欢迎交流。(梅亚川)




(责编:梅亚川)